
公告显示,北京银行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自公司章程修改获得监管机构批准之日起,北京银行不再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最高董事会职权监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监管制度的规定办理。与监事会运作和监事履行职责有关的制度同时取消。
同时,谭宁、李晓辉、徐林、吴文杰不再担任北京银行监事会监事及相关职务。上述人员确认,对本行不存在其他意见,也不存在其他需要向本行股东、债权人沟通的事项。北京银行董事会在公告中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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